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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二号市机关7号楼一至三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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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63-33813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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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一至星期五(正常工作日):
上午8:30-12:00
下午14:30-17:30
(法定节假日除外)
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申办
一、政策依据:
1、《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》。
2、《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)。
3、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领取资格审验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粤社保函〔2004〕13号)。
4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异地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》(粤社保函[2013]68号)。
二、办理条件:正常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
三、办理材料: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
四、办理流程:离退休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携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社保局、劳动保障所或邮政银行网点进行资格认证。
离退休人员也可手机下载“广东人社”APP通过网络办理认证,流程如下:
1.扫二维码安装APP应用程序。
2.进入广东人社主页,点击“待遇资格认证”图标。
3.点击“职工养老离退休资格认证”。
4.输入退休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,然后点击“进入资格认证”。
5.进入人脸采集界面,确保在头像在虚线范围内,然后按照界面的语音提示进行操作。
6.如正常通过人脸识别校验,提示“认证成功”。
五、收费标准:不收费。
六、办理机构:社保经办机构、邮政银行。
七、办理地点:广东省的社保经办机构或者我市具有代办资质的邮政银行直接办理。市社保局经办科室地址:清远市新城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1楼待遇核发科。
八、办理时间:符合条件,资料齐全的即时办理(星期一至星期五,正常工作日: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九、联系方式:待遇核发科 0763-336958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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